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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香河生态园规模化湖羊养殖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2 点击:

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香河生态园规模化湖羊养殖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香河生态园规模化湖羊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在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新建为81栋羊舍,同步实施生产管理用房、供配电、粪污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占地约600亩,总建筑面积约219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存栏湖羊140000我公司建成投产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生产,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能够达标处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情况如下: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氨气、硫化氢等废气。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羊粪、羊尿、病死羊及胎盘、医疗废物、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叫声,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三、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区恶臭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管理,保持舍内干燥、干清粪技术、加强环境绿化,提高饲料利用率等措施处理;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堆粪棚臭气经生物过滤除臭措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能够达到对应排放标准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置设施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建设后,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叫声,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经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羊粪、羊尿、病死羊及胎盘、医疗废物、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脂。其中生活垃圾及废油脂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羊粪、羊尿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的饲料粉尘用作花样饲料,回收利用;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病死羊及胎盘委托灌南鸿达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羊的养殖项目,属于畜牧业;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用地政策、土地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建设条件可行;项目不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规定的禁建区域,也不在禁建区域附近,满足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的规定,选址可行;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项目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根据预测分析,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可控制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香河生态园规模化湖羊养殖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登陆公司网站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15195703135 邮件:1273962317@qq.com

网站留言:http://xwxhsty.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232日                              

                                                                   

公示调查表.docx

香河养羊报告书送审稿.pdf